“五一”、端午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省地税局日前下发《关于进一步严明“五一” 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确保清廉节俭过节。
《通知》强调,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逐级传导压力,层层压实主责,将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落实到县市区局、基层分局等“神经末梢”,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。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强化责任担当,抓好班子、带好队伍、管好自己,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,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。
各单位要坚持抓早抓小抓日常,从严从实狠抓纪律。要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巩固深化“正风肃纪 重塑形象”活动成果,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,警醒教育党员干部心中有戒,知止知畏、慎独慎微。通过短信提醒、廉政约谈、警示教育多种形式,向党员干部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,从我做起,严格遵规守纪,坚持廉洁自律,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节日期间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,紧盯突出问题,综合运用明察暗访、联合检查、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,深入开展“节日腐败”集中检查活动,破解违纪行为的“隐身衣”、“变形计”,让“四风”无处遁形。发现问题要坚决严查快处、一律通报曝光,始终保持一寸不让、动辄得咎的高压态势。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,或“四风”问题禁而不绝的,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,又要严肃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
(文章内容转载自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)